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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消息,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11月16日。
《規定》擬通過明確平臺與第三方機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單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責權邊界,細化平臺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資質審核、日常監測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有效防止“幽靈外賣”現象。
《規定》明確,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明確與各主體之間的食品安全責任,做好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抽查、監測工作。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規定》明確“一證一店”的經營模式,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經營資質在同一平臺開設多家網店。明確平臺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臺提供者應當持續公示經營資質,網店招牌名稱應當與實體經營門店招牌名稱一致,取餐地址與經營資質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同時,為“無堂食”商家加注專屬標識,并對展示位置和頁面進行規定。
原標題:外賣應對無堂食商家加專屬標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