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安慶市的項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在婚禮次日,發現手上的婚戒內壁上刻有其他人的名字。事后,他跟商家聯系,要求三倍賠償被拒。
截至目前,雙方并沒有就此事賠償方案達成一致。
消費者:婚禮是人生最重要的日子,想起來覺得膈應
(資料圖)
項先生介紹,自己和妻子的婚期是10月16日,因婚禮儀式有交換戒指的環節,于是月初在電商平臺的CRD克徠帝官方旗艦店購買了一枚素金款戒指。
婚禮次日,項先生覺得戒指有些緊,戴著不舒服。他取下來擦拭時才發現,戒指內壁刻有“文&靜”的字樣。
婚戒內壁刻有“文&靜”字樣
項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截圖顯示,客服表示這枚戒指是報廢的戒指,因工作人員失誤,放錯貨架,導致寄給了項先生,并表示可以為項先生換貨,并贈送一份禮品。
消費者和商家對話
對于商家的說法和方案,項先生并不接受。他認為,婚禮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戴的卻是刻有陌生人名字的戒指,想起來都覺得膈應。
“如果我沒有一直發現里面的字,是不是一直蒙在鼓里,這不就是商家在欺騙嗎?”項先生介紹,現在雙方正處于協商階段,對方起初只愿意賠100元,后來表示頂多賠500元。
項先生和家人的訴求是退貨退款,三倍賠付,但被對方拒絕,目前他已經向平臺和12345投訴。
記者多次撥打上海克萊帝珠寶發展有限公司熱線電話,客服表示將有關情況上報后進行反饋,截至發稿,并沒有收到相關回復。
隨后,記者聯系官方旗艦店客服,客服告訴記者,商品一般都是檢查好發出,如果確認是商家發錯,商家會承擔來回運費,針對項先生的訴求,工作人員表示,已交由專員處理,不方便告知。
律師:婚戒屬于特定紀念物品,商家存在欺詐行為可要求退一賠三
對此,記者采訪了四川省消委會法律顧問謝文強律師。他認為:婚戒屬于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求婚、結婚戒指承載著特殊的情感意義,且因侵權行為導致滅失或毀損,物品所有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求婚、結婚戒指通常被視為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其與婚姻關系及情感記憶緊密相連,符合司法解釋中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條件。
針對消費者要求商家三倍賠償,謝文強認為,三倍賠償通常適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時,消費者可要求退一賠三。但婚戒丟失或損壞是否構成欺詐需結合具體事實判斷。若商家存在故意隱瞞、虛假宣傳等欺詐行為導致婚戒丟失或損壞,消費者可主張三倍賠償;結合目前商家所稱“放錯貨架,導致錯寄”,并且可以為消費者換貨,商家僅為普通侵權,不能適用三倍賠償規則。
謝文強還提到,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商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圖片由采訪對象提供)
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